山东普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
山东普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
年产50万套工程机械座椅及内饰件加工项目
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
山东普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50万套工程机械座椅及内饰件加工项目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及概况
项目名称:年产50万套工程机械座椅及内饰件加工项目
建设单位:山东普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
建设性质:新建
行业类别: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
总投资:10898.77万元
法人代表:陈忠义
建设内容及规模:项目占地面积116450.80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33265.19平方米,主要建设内饰件加工车间、工程车辆座椅组装车间、机械加工车间等,其中内饰件车间5916.8平方米,工程车辆座椅装配车间14588平方米,机加工车间5885平方米,配件库567.12平方米,办公楼宿舍楼等办公生活设施5896.89平方米,配电室411.38平方米;新购置机器人焊接设备、冲压设备及工程车辆座椅装配设备等约80台套。项目建成后,形成年产工程机械座椅及内饰件加工50万套的生产规模;
建设地点:山东省诸城市开发区206国道以东,横四路以南;
项目四置:东侧为山东艾泰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南侧为山东兰凤针织集团有限公司,北侧为历山路,西侧为舜王大道(206国道);
年操作时数:根据项目生产工艺要求和生产特点,工作时间为290天,实行单班工作制,每班8小时。
劳动定员:项目劳动定员230人,其中管理、技术人员70人,工人160名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山东普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18264467711
联系人:程洪震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、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1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:
接受委托→环境现状调查→收集资料(含公众参与调查)→环境质量现状监测→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→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审→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。
2、审批程序:
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》的规定,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→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提交相关材料,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→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,组织专家评审(评估机构一般应在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,并对评估结论负责)→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,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,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→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,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,公示时间为10天。作出批准决定后,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。
3、主要工作内容:
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:建设区域现状调查: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;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;清洁生产分析;环境风险评价分析;总量控制;环境经济损益分析;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;公众参与等。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公众对该项目选址及项目环保问题有何要求和意见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1、电话联系建设单位。
2、可直接将书面材料寄送至建设单位。
山东普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
二O一八年七月二日